泉州市民族宗教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紧扭住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放松,突出“四字决”,抓紧抓实抓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
一是组织部署突出“广”。召开局党组安全工作专题会6次、局安全工作部署会8次,分析安全工作形势,部署重点工作。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会议暨文明敬香推进会,总结部署安全工作,举办消防演练,推进文明敬香工作向乡镇、农村地区宗教活动场所延伸。局领导带队深入五大宗教团体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强调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印发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百日攻坚、安全工程等4个行动方案,下发9份安全工作通知。建立健全责任制,各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落实安全工作。
二是隐患排查突出“细”。把全市898处宗教活动场所、151处省市县三级民间信仰联系点纳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组织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实行月报告制度,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房屋、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引导全市41个宗教团体主动作为,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现场指导,帮助宗教领域排查安全隐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市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切实扛起督促指导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扛起属地责任,通过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做到应查尽查,确保排查工作不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不漏一间房屋、不漏一个安全隐患。2020年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738处,其中房屋安全隐患52个,消防安全隐患686个。
三是隐患整改突出“实”。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人民政府,并签订隐患整改承诺书,推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轻重缓急,实施清单销号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到位。目前738处安全隐患中,已整改到位726处。其中D级危房11处,全部实现撤人封房,已拆除3处,部分正在履行报批修建手续。市民族宗教局会同市委统战部组成五个督导组,深入各县开展督导,目前已组织四次专项检查,开出整改通知单149份,督促制定“一隐患一方案”,限期销号整治。
四是机制建设突出“全”。印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财务、人员、文物保护等八项管理制度,细化日常监管。印发《泉州市宗教工作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把安全隐患整治列入重要内容。会同资源规划、住建、林业等部门联合制定解决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为规范项目建设安全打下基础,目前登记确权37处、部分办证58处。健全宗教工作应急体系建设,印发宗教活动场所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消防安全、自然安全、食物安全4个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制度,规范值班管理,遵守值班纪律,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稳定。